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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总支业余党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5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一、目的宗旨
     学生业余党校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发挥我院学生业余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作用和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作用,并使学生业余党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任务  
    通过业余党校的学习,使学员进一步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加深对新时期党建理论的理解,自觉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创造条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使自己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
 
三、学习时间、内容和方法
    学习时间一般定于每学期的第6—15周;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思想政治教育等。学习方法:采用专题辅导、分组讨论和自学相结合。
 
四、工作职责
    1、制订教学计划,统一教材,安排课程,聘请教师,组织教学;
    2、建立学员挡案,做好考勤工作;
    3、及时向校党校上报有关工作。
 
五、组织管理
    在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院党总支书记担任业余党校校长,党总支副书记担任业余党校副校长。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负责学员的组织、考核工作,各班确定一名党员或主要学生骨干为学习联系人,负责组织专题讨论和本班学员的考勤工作。
 
六、考勤管理

七、考查考试内容
    学习笔记、思想汇报、撰写论文、理论考试。平时成绩占50%,理论考试占50%。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38    E-Mail:smkx@tz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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