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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生命科学学院“党员沙龙”活动之“体验警示教育,提升法治意识”的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3-28 点击数量:

一、活动目的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通过零距离体验式警示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敬畏感和严以修身的自律意识。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党支部特举办以“体验警示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为主题的“党员沙龙”活动。

二、活动主题

体验警示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16331日(星期四)下午13:00-16:00

四、活动地点

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

五、参与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党员以及14级入党积极分子。

六、活动流程

12016331日下午13:00分,所有参与人员在校门口集合,个人准备好纸笔,由各班负责人清点本班人数,并统一上报至周倩(686180)处;

213:10准时出发,做校车至台州市椒江区拘留所;

31330参与人员由杨启富老师、徐敏老师带引,参观被拘留人生活区、观看防范与禁毒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片;

4、参与人员撰写活动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包括现场体会及另外见解感受等,要求在10分钟内收交完毕,统一上交给相关负责人处;

5、活动后全体集合,由本班负责人清点人数后一起乘公交车回学校。

七、活动要求

1、活动过程中要有相关人员进行拍照记录;

2、步行阶段要注意过往车辆,相互照顾,注意路上安全;

3、在拘留所参观时同学务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闹,注意维护拘留所的氛围,不得在拍照所禁令的区域拍照,听从老师安排,抱着敬畏的心参观,不要嬉戏打闹,同时注意文明用语,友善待人;

4、活动现场需提交参观心得总结。每位参与人员需自行备好纸笔,并在参观沿途记录,但不得直接将腹稿上交,要在10分钟的限定内上交规范正式的活动心得;

5、活动参与人员每人写一份活动心得交于各班负责人,收齐整理好后交给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周倩(686180)处。

 

附件1:“体验警示教育,提升法治意识”活动参与人员的名单

 

 

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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