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1)注意加强支委会的政治、业务学习。要建立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做到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党章的福鼎,正确处理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关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关系、多数和少数的关系。
(3)建立支委会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责任制,要以支委会内部分工为基础,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和奖罚条件。考核和检查可以有上级党组织组织进行,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定期自查。实行这项工作制度,有利于增强每个委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每个支部委员的监督。
(4)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离不开党员、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因此,每个支委会成员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建立党员、群众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制度,使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在党员、群众的批评、监督中不断得到加强。
(5)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一般应每半年单独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6)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给党支部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党支部书记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认真调查研究,不断掌握变化了的新情况,探索新问题,把上级的指示同本支部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使党支部委员会成为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开拓的进取的坚强集体。
(7)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当好“班长”。党支部书记在实行集体领导中,负有主持支部全面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的责任。因此,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搞好支部的各项工作,模范地遵守党支部的各项制度,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团结支委会其他成员做好工作。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互相帮助,团结协作,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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