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新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进一步提升学风、班风建设,根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此通知:
一、 自习时间与地点
1、早自习:周一至周五早晨7:20-7:50。晚自习:周日至周四晚上,夏令19:00-20:30,冬令(国庆后)18:30-20:00。如遇节假日,放假当天晚自习调整至节后开课前一天晚上进行。
2、自习地点:早晚自习均在指定地点进行,见以下表格。
班级 | 自习教室 | 班主任 |
17生物科学 | 6-201 | 李月灵 |
17生物工程 | 6-202 | 罗 希 |
17生物教育 | 6-203 | 陈 珍 |
17环境工程 | 6-204 | 钱 易 |
17科学教育1.2 | 6-207 | 尤灵敏 |
17科学教育3 | 6-209 | 郑德伟 |
二、考勤办法
1、早自习计1学时,晚自习计2学时;
2、综合考评德育分中,无故旷课每学时扣2分,事假每学时扣0.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累计无故迟到或早退两次按一次旷课扣分。对有特殊情况的事假,如遇到家庭重大变故、就业面试、助人为乐和其它不可抗拒等客观因素可不扣分。
3、请假必须提前申请,填写《早晚自习请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早晚自习管理由班级日常考勤与学生会抽查相结合,因事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班级负责人、班主任和辅导员依次请假并审批;学生确因急事、急病等不能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事先向班级负责人,班主任和辅导员口头请假,返校后2天内及时办理补假手续。此外,由于参加学生会、社团等组织活动等因公需请假者,必须由负责部门提前出具相关证明。
三、基本要求
1、每位同学应在预备铃响前进入教室,并准备进行自习。保持教学场所整洁、井然有序,不打闹、嬉戏,不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2、进入教学场所要文明礼貌,遵守秩序,行为得体,不得有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不文明行为;衣冠端正,不穿休闲背心、拖鞋进入班级学区。
3、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自习课期间不得食用除饮料以外的其他零食,不在教室吸烟,不随意张贴字画、广告等。
4、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早晚自习期间开展三分钟演讲活动。
5、其他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反馈与处理
请各班考勤人员(班级指定)于每周五晚20:00前将《学生上课考勤登记表》上交至学习部(学院办公室D-370侧面的学习部信箱内)。学院将于“生命科学学院网站——考勤管理”通报各班每周考勤情况。
生命科学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