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制度建设 > 正文

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5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和有效处理我院学生突发事件,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学生突发事件的范围
    涉及院学生的罢课、罢餐事件,暴力犯罪案件,投毒、涉毒案件,盗窃案件,赌博案件,实验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有毒化学药品泄漏污染事故,未经批准的集会、请愿、示威、游行事件,群体性静坐事件,斗殴事件及各类伤亡事件和其它严重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学生的生命健康等各类事件、案件、事故、灾情等应该报告的重大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处理
    1、及时报告
    上述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所在班级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政治辅导员报告。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和处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报告,由院领导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院领导报告外,政治辅导员和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其它同学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工作),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应抓紧调查取证,获取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向院领导续报,听取院领导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突发事件发生接到通知而不及时到位处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学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38    E-Mail:smkx@tzc.edu.cn
版权所有:2017 生命科学学院

关注
微信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