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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考研教室管理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为规范考研教室的学习秩序,保证教室资源公平,学院经研究决定,对考研教室的申请使用施行“实名制”制度,具体条例如下:

1、考研教室的使用对象为在校二、三年级有考研计划的学生。座位的登记采取实名登记制,一人一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请同学们携带学生证在教室学习,以便工作人员抽查。

2、符合使用对象范围的学生,请到生命大楼D-370辅导员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如实填写《考研教室座位申请表》,审核通过后统一分配座位,使用有效期限为一学年,继续使用需再次提交申请。

3、杜绝长期非学习占用教室座位现象,学院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果某自习座位每学期超过五次无特殊原因而空置无人学习,将取消该学生的使用资格并禁止以后再次申请。

4、禁止大声喧哗、嬉笑、聊天;禁止朗读、外放音响设备;禁止在教室内食用零食、外卖食品等气味过浓的食物;禁止吸烟、喝酒、乱扔杂物垃圾;禁止一切与备考学习无关的行为。 

5、自觉爱护公共设施,杜绝乱刻乱画,对墙壁、桌椅、黑板等公物肆意损坏者要按价赔偿。个人的贵重及其他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  

6、注意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现象,教室内严禁违章用电。每天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要自觉检查电源、关窗关灯关门,安全防火防盗。 

申请者务必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对于破坏学习秩序、损害大学生形象等不文明行为,将依照《台州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本条例自2016421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  

 

附件1:考研教室座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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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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