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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2020年5月修订)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为更好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根据《台州学院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台学院发〔201774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评内容及总考评分计算方法

考评内容分设德育、智育、体育、能力四项,总考评分=德育分绩点×20%+智育分平均绩点×55%+体育分绩点×5%+能力分绩点×20%。上述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和能力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德育分绩点、智育分平均绩点、体育分绩点、能力分绩点和总考评分均为5分制。有旷课记录、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不能参加本学年奖学金评定、评奖评优和组织发展等推荐及评比资格。

二、德育分绩点考评及计算办法

(一)德育总分由德育基本分和奖罚加减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不满60分的绩点为060分绩点为1,每增加1分,绩点提高0.1

(二)德育基本分计算办法:全班同学参与打分,最高分为90分,最低分为70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若干,取中间的若干个(以班级人数的2/3为基数)成绩计算平均分,即为该同学的德育基本分。

(三)奖罚加减分细则

1.卫生寝室每次加1分;卫生不合格寝每次减2分;寝室共同体考核为优秀的,该寝室全体成员每人加2分;寝室共同体考核为不合格的,该寝室全体成员每人扣2(以学院公布名单为准)。

2受校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受学院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

3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受省级表彰加5分、受市级表彰加4分、受校级表彰加3分、受院级表彰加2分,不合格的扣3分。

4旷课每学时扣2分,事假每学时扣0.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累计无故迟到或早退两次按一次旷课扣分,直至扣完10分。对有特殊情况的事假,如遇到家庭重大变故、就业面试、助人为乐和其它不可抗拒等客观因素,事先经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联合专门审批后可不扣分。病假需要出示校医的证明或医院的病历和发票。

5受留校查看处分扣40分、受记过处分扣3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20分、受警告处分扣15分、受校通报批评扣10分、受学院通报批评扣5分。

6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班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的每次扣2分。

7受有关部门红头文件表扬的一次加0.5分,每人每学期奖励总分不得超过3分。受有关部门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例如接到预警通知。

8根据工作负责制责任到人的原则,对布置的工作和平时应该做到的文明规范,违反要求的学生干部每次扣1分,其他同学每次扣0.5分,对于通报批评及受纪律处分者,按《学生德育考评标准》的有关规定扣分。

9根据学生事件报告奖惩制度,能及时报告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和动态,对有贡献者,每次奖励0.5-1分,失职者每次扣0.5-2分。

三、智育分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

其中,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补考和重修成绩不列入成绩排名统计。

课程学分是指该课程本学期或学年规定的学分,而不是指实际获得的学分。各课程成绩折算成绩点,按照附件进行。

四、体育分绩点考评及计算办法

(一)体育总分由体育基本分和奖罚加减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按照附件将体育成绩折算成对应绩点。

(二)体育基本分计算办法:一、二年级以体育课成绩为准,三、四年级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准,按照相关规定将成绩折算成对应的绩点。经批准体育免修者该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三)奖罚加减分细则

1体育锻炼(如阳光长跑等)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2规定必须参加的各种体育竞赛的集训排练等,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

3其它规定详见学校的有关文件。

五、能力分绩点考评及计算办法

(一)能力分由能力基本分和奖惩加减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不满60分的,绩点为060分绩点为1,每增加1分,绩点提高0.1

(二)能力基本分由班级全体学生干部或全班同学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高分为80分,最低分为60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若干,取中间的若干个(以班级人数的2/3为基数)成绩计算平均分,即为该同学的能力基本分。

(三)奖惩加减分细则

1各类学科竞赛、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学术论文、专利等加分须提供红头文件或证书作为佐证项目、奖项、论文专利等具体级别界定以学校科研处、教务处、双创学院等部门的规定为准,对多次立项或获奖的项目以最高分计算。加分分值按共同参与完成的人数和排序对应系数,进行相应分值的分配:独立完成1.0,两人按0.6:0.4,三人按0.5:0.3:0.2,四人按0.4:0.3:0.2:0.1,五人按0.4:0.2:0.2:0.1:0.1,六人按0.3:0.2:0.2:0.1:0.1:0.1,七人按0.3:0.2:0.2:0.1:0.1:0.05:0.05,八人及以上按0.3:0.2:0.2:0.1:0.1:0.05:0.05:0……。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各类学科竞赛加分标准:

学科竞赛级别

分值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A (AI)

42

33

25

18

10

A (AIIAIII)

38

30

23

16

8

A (AI)

36

28

21

14

6

A (AIIAIII)

30

23

16

8

3

B

24

17

9

4

2

市、校

15

12

6

2.5

1.25

2)科研立项加分标准:

科研立项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需结题)

校级(需结题)

院级(需结题)

分值

18

14

10.5

7.5

5

3)科研成果奖加分标准:

科研成果奖等级

分值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校级

14

10.5

7.5

5

院级

10.5

7.5

/

/

4)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学术期刊

分值

SCI/SSCI

一区

二区

三区

四区

60

40

30

25

EI(不包括会议收录)

25

国内1

20

国内2

15

国内3

5

 

5)专利加分标准:

成果类别

分值

国际发明专利(美国、欧盟、日本)

60

其它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

40

中国发明专利、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30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

15

外观设计专利

8

2.其他各类竞赛加分标准:

非学科竞赛

级别

分值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23

18

14

10

5

省级

18

14

10

5

2

市级

13

10

5

2

1

校级

6

4

2

1

0.5

院级

3

2

1

0.5

0.2

协会等群众团体一般按纵向降一级加分,如果没有纵向下降空间,就横向降一级。例如,团体校级一等按院级一等加分,团体院级一等按院级二等加分,院级优胜降级后不再加分。

如果获奖证书上只有名次没有等级的话,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56名为三等奖,其余为优胜奖。

其他特殊情况,提交学院讨论。

3专业实习、见习,如果是五级评分制,则优+1.5、良+1、中+0.5、及格0、不及格-1分;如果是两级评分制,则合格0、不合格-1分;如果是百分制,则折算为五级评分制进行加减分。

4无论补考是否通过,一旦出现不及格课程,每门均减0.5分。

5通过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的,每门每次+2分,每超过一个等级再+2分,直至班里其他同学都通过为止。通过其他与专业直接相关的各种等级证书(包含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上岗证书等过关考试的,每门每次+1,每超过一个等级再+1分;通过其他不作要求的各种等级证书和上岗证书等过关考试的,每门次+0.5分,每上一个等级的再加0.5分。

6发表文章的加分标准:

 

发表文章或新闻报道

 

级别

报刊杂志

网络版

国家级

15

5

省级

10

3

市级

5

2

校级

1

0.3

县级/院级

0.5

0.2

每篇文章加分分值按共同参与完成的人数和排序所对应系数,进行相应分值的分配:独立完成1.0,两人按0.6:0.4

三人按0.5:0.3:0.2,四人按0.4:0.3:0.2:0.1

五人按0.4:0.3:0.2:0.1:0……

网络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以政府举办的网站为准,例如中青网、团省委、团市委等;发表在台州学院官网主页或微信公众号上的新闻按校级算;发表在生命学院等二级学院官网主页或微信公众号上的新闻按院级算;其他社会类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按院级对分分值50%计算,论坛内或微信公众号上的发言一律不加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具体级别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网络或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加分上限10篇。提供佐证材料时,需同时提供链接和网页截图。

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办公室成员的新闻发表量减去最低级别的5篇后,再进行计算。

7对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表现出色者,分别加0.5-1分;对要求参加而无故缺席者每次减0.5分;

8对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积极承担任务者,分别加0.5-1分;为校、院争光,成绩突出者加1-2分;对不接受分配工作任务或应付了事者,每次减0.5-1分。

9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组织能力强,为集体建设做出贡献者予以加分:班级内所有学生干部,分为团学会干部、社团干部、党支部干部、班干部、寝室长等几大类别,经过各类团体考核或民主投票分别取其前30%,然后从高到低分别加2分、1分、0.5分(按照2:3:5的比例分布)。身兼数职者须同时参与不同类别的考核或投票,得分按最高分计,不得累加。

六、考核程序补充说明:

综合考评由班主任主持,由班长牵头,全体班干部以及学生代表至少2名共同参与。

1各班需制作《×××班同学综合考评加减分情况明细表》(注明加分项目和所加分数),并向全班公示。各类加减分明细与综合考评成绩须有学生本人签名。

2各班需制作《综合考评各类成绩及排名表》(包括各科成绩、智育分、能力分、体育分、综合考评分及智育名次和综合考评名次),并向全班公示。

3班级如有结合自身特殊情况而自行制定的补充规定,需通过班会五分之四以上同学的表决,并报学院审批。

本办法自2020511日起施行,由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20511

附件: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

90-100

80-89

70-79

60-69

60

课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

五级制级对应的百分制

=95

=85

=75

及格=65

不及格=50

课程绩点

4.5

3.5

2.5

1.5

0

两级制对应的百分制

合格=80

=50

课程绩点

3.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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