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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2021年6月修订)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4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2021年628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根据《台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台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参加学校统一安排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一切活动。各种教学、实践环节以及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其他各类活动都实行考勤,其中,上课、实验、实习、见习、军训、核心能力考核、课程考试等与教学相关的环节实行教学考勤,政治学习、义务劳动、学生大会、专题班会、早晚自习、社会调查等学校学院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实行日常管理考勤

  2. 自学生开学之日起开始实施考勤,学生如不能参加相关考勤环节,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缺席教学考勤的视为旷课,未经批准缺席日常管理考勤的视为缺勤,并给予相应处理:

    (一)旷课处理以学期为单位,学生旷课学时数达到相应处理级别(退学处理除外),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和警示,签发《生命科学学院学生旷课警示通知书》(附件1),通知学生及家长。学院在学期末将累积旷课情况和处分建议报教务处,由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若学期未结束,但旷课学时数已达到退学处理条件的,学院将及时处理。

    旷课学时数按实际上课学时数计算,迟到或早退一次计0.5学时,实践教学环节每天计4学时。一学期内累计旷课(按实际授课时间计)达到以下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理或报请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1.达1-5学时者,发放预警通知单《生命科学学院学生旷课警示通知书》(附件1);

    2.达6-10(不含10)学时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3.达10-20(不含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4.达20-30(不含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5.达30-40(不含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6.达40-50(不含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旷课达到或超过50学时,并多次受到警示的,给予退学处理。

    (二)缺勤处理以实际发生的日常管理考勤环节为单位,及时公布学生的缺勤学时数,并视缺勤情节轻重、认错改正态度等,给予批评教育、院内通报、院内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缺勤学时数按实际情况计算:迟到或早退一次计0.5学时,早自习计1学时,晚自习计2学时,政治学习、义务劳动、学生大会、专题班会、社会调查等学校学院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每半天计3学时。

  3. 学生因故需要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须在事后三天内补办。对补假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未办理者,视情况按旷课或缺勤处理。相关请假手续办理操作如下:

    (一)在教学考勤方面,须由学生本人事先在易班上填写请假申请,按相关要求办理网上请假手续。每学期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本学期总学时数1/3(或6周)以上。

    易班请假流程如下:

    1.当面或电话取得任课老师和导师的同意;

    2.在易班上填写请假信息并提交申请(“请假原因”处需填写请假原因及学时数;“任课老师和导师意见”处需填写任课老师和导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意见;“紧急联系人”处需填写父母联系方式;“附件”或“图片”处需提供相关凭证);

    3.当面或电话告知班主任,请班主任审批;

    4.当面或电话告知辅导员,请辅导员审批;

    5.确认请假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请假申请顺利提交;

    6.请假结束后,按规定及时销假。

    毕业班学生请假,除按如上流程在易班平台正常请假外,还必须在提交请假申请前,征求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同意,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毕业班学生请假条》(附件2),由导师签字确认后,将请假条拍照上传至易班,并将纸质请假条交给班级考勤人员留档。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或逾期未销假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二)在日常管理考勤方面,须由学生本人事先填写《生命科学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请假条》(附件3),经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4. 各类请假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如下:

    (一)病假:在办理请假手续时,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或校医务室证明)。在教学考勤环节,须将诊断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至易班,同时将诊断证明材料的纸质复印件交给班级考勤人员留档;在日常管理考勤环节,须将诊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原件在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档。请假3天(含)以内由班主任和辅导员依次审批;请假3天以上2周(含)以内,还需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2周以上由院长最终审批后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

    (二)事假:学生在上课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当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审批流程和权限同病假。

    (三)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当持有关学院(部门)的公事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流程和权限同病假。

    (四)体育课临时请假:学生临时因病或因伤,不能参加体育课的,由学生本人或班级体育委员向任课教师请假,须提供校医务室证明。

  5. 关于教学考勤方面的要求如下:

    各班指定班级考勤人员负责考查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如实填写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上课考勤登记表》(附件4)。学院不定期对各班的上课出勤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院内通报。

    班级考勤人员于每节课课间将《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上课考勤登记表》交由任课老师核对无误后签名,在学期结束时交到学院办公室。

    每周五20:00前,各班考勤人员将本班的《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上课考勤登记表》上交到学院团学会学习部,学习部对全院学生的考勤进行汇总,填写《学院学生考勤累计登记表》。

    学院团学会学习部于次周周一将《生命科学学院教学考勤累计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处核对。学院及时公布上周考勤结果,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及时教育和处理。

  6.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成绩或记为无效,或应当办理休学或退学:

    (一)缺课超过课程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总学时的1/3者,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考核,成绩直接记为无效,不得参加补考。

    (二)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的1/3(或6周)以上者,应予以休学。

    (三)每学期请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数1/3(或6周)以上者,应予以休学。

    (四)学生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以退学。

  7. 当学年有旷课记录者、受过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虽未受过记录处分但仍未能正常解除处分者,将被取消组织发展、评奖评优和部分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在当学年的综合考评德育分数进行减分:在教学考勤中,旷课每学时扣2分、事假每学时扣0.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在日常管理考勤中,缺勤每学时扣1分、事假每学时扣0.1分、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按一次旷课扣分,直至扣完10分。对有特殊情况的事假,如遇到家庭重大变故、就业面试、助人为乐和其它不可抗拒等客观因素,事先经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联合专门审批后,德育考评可不扣分。

  8. 其他规定详见学校有关制度。

  9. 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试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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