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引导学生创建富有特色的寝室文化,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精神,根据《台州学院文明寝室评选条例》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符合评选条件的21、22、23级所有学生寝室,以小寝室为单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之间关系和谐融洽,思想积极向上,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2、寝室中各成员勤奋好学,本学期内无旷课,遵守纪律,互帮互学。
3、寝室成员能始终保持寝室卫生整洁,寝室在本学期获得2次及以上“卫生寝室”称号(注:12月份的卫生寝室得分以14-16周为准),“卫生寝室”名单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卫生寝室情况》(附件5)。
4、寝室能认真执行“寝室共同体”日报告制度,寝室在本学期的每个月均能获得“月金牌”或“月银牌”(注:12月份的“寝室共同体”日报告情况以14-16周为准)。满足上述条件寝室的“寝室共同体”日报告情况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寝室共同体”日报告情况》(附件6)。
5、寝室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取消该寝室本学期“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1)违反公寓管理条例,一人次及以上受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违反公寓管理条例,二人次及以上受校级通报批评者;
(3)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及以上者;
(4)发现有违规电器,受一次及以上院级通报批评者。
(二)特色寝室
特色寝室必须是文明寝室,且在学风建设、创新创业、学术科研、学科竞赛、文明养成、寝室设计、志愿服务、和谐关系等某一方面富有特色。
三、评选名额
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根据上交的申请材料,依据各项定量分权计算,原则上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年级寝室数的10%,特色寝室名额不得超过文明寝室总数的30%。
四、评选办法
1、寝室日常卫生检查成绩比重占70%。
2、寝室学习风貌:主要奖学金和等级考试比重占15%。
3、文体活动:包括寝室成员所获荣誉以及参加的社会工作等积极参加文体类活动等情况占10%(荣誉须为本学期获得,需附奖状、证书电子版)。
4、寝室文化建设:制定宿舍公约,有卫生值班制度,安排合理,有明确分工;室内设计温馨,宿舍风貌良好;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文化品位,包括创意贴、环保饰品、文化书籍等;比重占5%(根据本学期实际情况填写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图文并茂,不得抄袭)。
五、参评方式
1、文明寝室:以寝室为单位到班级生活委员处报名,各班生活委员于2023年12月24日20点前将本班的《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明寝室申请表》(附件4)、《台州学院文明寝室汇总表》(附件2)和1-2张参评寝室风采照(大小1M以上,以“生命学院寝室号”命名)的电子稿交于负责人潘同学(13567510869,1249072362@qq.com),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特色寝室:拟推为“文明寝室”的寝室,须在获悉1天内填写《台州学院特色寝室评选申请表》(附件1)、《台州学院特色寝室汇总表》(附件3)和1-2张展示特色类型的寝室风采照(大小1M以上,以“生命学院+寝室号+特色类型”命名),电子稿交于负责人潘同学(联系方式同上),逾期未交将取消“文明寝室”资格。
六、奖励办法
1、学校将发文公布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评选结果。
2、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及精美奖品,以资鼓励。
3、被评为文明寝室且获学年“优秀寝室共同体”的寝室成员,学院将根据综合考评有关规定酌情加德育分。
4、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优秀寝室长”,寝室长工作考核认定为优秀等级,并在综合考评中将根据综合考评有关规定酌情加能力分。
七、本通知解释权属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台州学院特色寝室评选申请表
2、台州学院文明寝室汇总表
3、台州学院特色寝室汇总表
4、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明寝室申请表
5、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卫生寝室情况
6、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寝室共同体”日报告情况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