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深入挖掘、宣传我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院营造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优秀学风和良好环境,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根据《台州学院学生评优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树立青春旗帜,寻找心灵震撼”为主题,结合我校防疫工作实际,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挖掘、培育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大学生。通过评比表彰活动,不断扩大“十佳大学生”的影响力、感召力,营造全院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进学院学风建设,努力使“十佳大学生”成为我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品牌。
二、评选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17、18、19级在册学生(含19级专升本)
三、评选时间
2021年4月中上旬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
2.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4.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六有”大学生,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5.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硬性条件
1.思想政治:在2019-2020学年的学生综合考评中,德育考评总分不得低于80分(德育分绩点3.0以上);
2.道德纪律:在2020年度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迟到、早退、缺勤及作弊等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在2020年度内,全年无补考或重修等记录,且在2019-2020学年的学生综合考评中,智育总分在班级前30%;
4.身体素质:在2020年度内,阳光长跑中无不良记录,且在2019-2020学年的学生综合考评中,体育总分不得低于70分;
5.志愿服务:在校期间,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间达40小时及以上;
6.荣誉奖项:在2020年度内,须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项,如无校级荣誉、奖项,则需有院级荣誉和奖项各一项。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全国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全国和省级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在国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等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和省级表彰者。
5.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6.事迹特别突出,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破格参评。
五、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公选投票(教师评委与学生代表投票)+网络投票(以微信投票得票率分配加分票100票)两种投票方式结合,根据投票结果计算总得票数,总票数Y=教师代表投票(T)×2.5票+学生代表投票(S)×1票+(网投得票(I)/网投总票)×100票,确定得票最高的前八位为获奖者。教师评委由学院领导、各班班主任和辅导员组成。
如总票数(Y)相同,以教师代表投票(T)排序;如再相同,以学生代表投票(S)排序;如再相同,以网投得票(I)排序。
六、评选办法
(一)推荐环节
1.候选人的推荐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协商、充分酝酿产生;
2.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先个人自荐、再班级推荐的方式,每班可推荐1-3人,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向全班同学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相关材料由班长统一于4月5日(周一)中午12点前发送至学院团学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家晟,联系电话:15858238959,电子邮件:2057809145@qq.com);
3.推荐表请以第三人称填写,附上先进事迹材料,包括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其事迹、成果原则上限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之间获得方才有效)、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和200字以内的推荐词、个人二寸免冠正身照片一张以及近期生活照两张(大小1.0 M以上)。所有材料要求电子版,并在规定时期内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2017-2020级各班递交班委投票代表(5人)和学生投票代表(5人)名单(电子版即可),各投票代表将参与“十佳大学生”公选会并行使投票权。
(二)评选环节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投票和现场投票结合的方式,根据投票结果,按照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0名获奖者,并上报学院党总支审批。
1.4月6日,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对推荐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定进入学院“十佳大学生”公选会的人员名单;
2.4月7日至4月9日,对候选人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短信、书信等方式向学院分团委反映;
3.4月12日至4月14日,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通过微信平台进行。
4.4月15日,召开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公选会(候选人结合PPT陈述展示个人事迹,限时5分钟),由学院教师评委、团学会全体委员、班委代表和学生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并结合网络投票得票数,最终确定10名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
5.为保证评选的真实公平性,杜绝舞弊和拉票行为,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76-88660381)和电子邮箱(462505390@qq.com),如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七、奖励办法
(一)根据评选结果,授予10名获奖同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称号,同时作为学院推荐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优选人才。
(二)根据学校文件要求,从10名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至校团委,代表学院参加2020年度台州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
希望各班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同学们正确对待评选活动,做到文明竞争、有序参加、规范操作。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公选会代表登记表
生命科学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