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学年“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的通知
各班级:
为更好地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培树典型,彰显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7学年“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标兵”的基本条件与名额
1、思想素质好,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好,并能帮助和带动身边的同学一起认真学习。
3、学习成绩优异,智育考评名次居班级前矛。
4、计算机、英语等级测试成绩好。
5、各类专业技能考试主动积极、成绩优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推荐校“学习标兵”一名(全校总名额一般不超过10名);院级“学习标兵”10名
二、“优良学风班”的基本条件与名额
1、全班学习气氛浓厚,各类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考核合格率高。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没有出现考试作弊现象。
3、上课出勤率高,没有同学因旷课受到学校纪律处理。
4、计算机、英语等级测试通过率高。
5、同学参加学校各类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性高,参与活动的人较多。
6、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任课教师反映满意度高。
7、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积极,成绩好。
8、推荐校“优良学风班”一个(全校总名额一般不超过10个);院级“优良学风班”2个。
三、评选程序
校级“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由学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1个候选对象后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级“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在各班自荐或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务会议讨论确定。
四、表彰奖励
1、评上校“学习标兵”的,由学校发文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800元。院“学习标兵”的,由学院发文表彰和发荣誉证书。
2、评上校“优良学风班”的,由学校发文表彰,发给奖状,并发给奖金1500元。院“优良学风班”的,由学院发文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
3、评上“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在奖励评优、组织发展等方面适当增加名额
五、评选时间
各班级于2008年3月7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确定后的候选对象,填报组织推荐表格(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材料一份,班级整体打包后,一并报院学工部杜照奎老师处。Email:dzk@tzc.edu.cn
表格下载地址:
生命科学学院 >> 首页 >> 下载专区 >> 学生工作类
wz_Class.asp?ClassID=73
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