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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学年“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3-06 点击数量:

关于评选2007学年“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的通知

各班级:

    为更好地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培树典型,彰显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7学年“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标兵”的基本条件与名额

1、思想素质好,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好,并能帮助和带动身边的同学一起认真学习。

3、学习成绩优异,智育考评名次居班级前矛。

4、计算机、英语等级测试成绩好。

5、各类专业技能考试主动积极、成绩优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推荐校“学习标兵”一名(全校总名额一般不超过10名);院级“学习标兵”10

二、“优良学风班”的基本条件与名额

1、全班学习气氛浓厚,各类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考核合格率高。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没有出现考试作弊现象。

3、上课出勤率高,没有同学因旷课受到学校纪律处理。

4、计算机、英语等级测试通过率高。

5、同学参加学校各类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性高,参与活动的人较多。

6、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任课教师反映满意度高。

7、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积极,成绩好。

8、推荐校“优良学风班”一个(全校总名额一般不超过10个);院级“优良学风班”2个。

三、评选程序

校级“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由学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1个候选对象后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级“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在各班自荐或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务会议讨论确定。

四、表彰奖励

1、评上校“学习标兵”的,由学校发文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800元。院“学习标兵”的,由学院发文表彰和发荣誉证书。

2、评上校“优良学风班”的,由学校发文表彰,发给奖状,并发给奖金1500元。院“优良学风班”的,由学院发文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

3、评上“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在奖励评优、组织发展等方面适当增加名额

五、评选时间

各班级于200837(周四)上午11点前将确定后的候选对象,填报组织推荐表格(附先进事迹材料)电子材料一份,班级整体打包后,一并报院学工部杜照奎老师处。Emaildzk@tzc.edu.cn

表格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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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_Class.asp?ClassID=73

 

                                    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20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