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8年度校立学生科研项目结题及2009年度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校立学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二份),整理完成自己的作品和相关资料,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于4月30日前上交到学院。
2、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够结题。
3、申请延期结题或终止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项目执行情况及延期或终止结题的原因,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查。
4、学校将在学院审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二、2009年度校立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1、各项目申报者必须为我校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不含毕业班和成教学生),各项目参与研究人员一般不多于6人,指导教师一般不多于2人。
2、各项目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
3、学院做好项目的初评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的立项评审。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请于5月4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电子邮件:fanshuyan@tzc.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相关疑问,请联系范老师(660409)
附件:
1、
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2、
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