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题
通知公告
根据《台州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暂行办法》(台学院发[2004]127号)、《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试行)》(台学院生命发[2007]12号)的文件精神,提高学院课程的教学质量,扩大学生学习学院课程的途径,学院决定开展2009年度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的申报范围
课程原则上为面向本院学生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
二、精品课程的申报条件
1.课程一般要求在校内连续开设2年以上。
2.课程主讲教师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反映较好。课程教学队伍一般不超过5人,结构合理。
3.已通过院级课程建设,并被评为“合格”及以上课程。
三、精品课程的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课程负责人于2009年6月17日前把《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及各种支撑材料交学院办公室。(申报表在学院网页“下载专区”的“教学常规类”中下载)
2.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于2009年6月下旬择优评出院级精品课程。
3.评选结果由学院公示,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学院授予“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给予经费资助。
四、特别说明
评为“生命科学学院精品课程”的课程须在两年建设期内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评选,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即完成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