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级同学毕业在即,现将一些注意事项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就业协议书:
1、 一式三份,有教育厅编号,遗失不补,所以同学们务必保留好自己的就业协议书。
2、 就业协议书请各位同学到学生工作办公室(4118)领取,填写以下几栏:学校联系人:杨莹;联系电话:0576—85137133;学校通讯地址:浙江台州临海台州学院城东校区生命科学学院。
3、 “院系所在意见”由辅导员填写,之后到范老师处加盖学院公章;“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请到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就业处加盖公章。
4、 如签订正式协议,一份用人单位保留,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回4118存档。
二、关于毕业生师范生证明:请统一到4118办理,然后到范老师处加盖学院印章。
三、关于毕业生省优、校优证明办理:因为省优和校优学院还没有评定,但可以对具备资格的同学出具“候选人”证明,在就业招聘时具备同等功用。(具体见附件)
希望各位同学重视就业工作,关注各方面招聘信息。
附件:
一、评选条件与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严格按照2009年版《台州学院学生手册》之《台州学院学生评优奖励条例》第七条执行。现将相关条件如下:
1、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相应要求。
3)师范类学生基本技能达到相应要求,即普通话水平测试中文专业学生要求达到二甲以上,非中文学生达到二乙以上;书法成绩合格以上。
4)实习成绩优秀。
5)曾获得校三好写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单项积极分子等其中一种荣誉称号。
6)身体健康。即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测试中,体质健康状况达到合格等级。
2、省优毕业生具体条件
1)综合考评名次(以各学年的考评成绩累计结果为准,下同)在班级前30%,智育考评名次(以除公共选修课外的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下同)在班级前20%,且所有课程正常开合均合格。
2)本科学生须两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专科学生需一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
3、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条件
1)综合考评平均名次在班级前40%,智育考评名次须在班级前30%。
2)本、专科学生都须一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
4、优秀毕业生比例
1)省优秀毕业生:本科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4%,专科不超过3%。
2)校优秀毕业生:本专科均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0%。
注:今年我院06级毕业生一共233人,省优和校优的比例分别为4%和10%,按照比例,我院今年有9个省优名额和22个校优名额。
杨莹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