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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医保卡使用和就诊报销须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1-15 点击数量:

一、学生医保卡使用说明

1、  住院刷卡:

临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用(临海的东湖骨伤科和疾控中心不是定点医院),台州市内只有台州市中心医院(椒江)可以刷卡,台州外省外医院不可用,需凭相关住院材料办理报销手续。

2、  门诊刷卡:

校医务室或定点乡镇卫生院(台州医院、市一医院或社区医院均不可用)

* 门诊刷卡定点卫生院:

白水洋中心卫生院、括苍中心卫生院、河头中心卫生院、大田中心卫生院、古城中心卫生院、尤溪中心卫生院、涌泉中心卫生院、小芝中心卫生院、桃渚中心卫生院、杜桥中心卫生院、上盘中心卫生院、邵家渡街道卫生院、东塍镇卫生院、大洋街道卫生院、汛桥镇卫生院、沿江镇卫生院、永丰沿溪卫生院

* 椒江校区学生意外伤害门诊(不包括疾病门诊)定点医院:台州中心医院(如在椒江其它医院就诊则不能报销)

 

二、未成年人城镇医保补偿标准

起付

标准

最高支付限额

可报医药费

补偿

比例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意外伤害门诊报销

100

8万元

 (包括住院和

  特殊病种门诊

  医疗费用)

101-1000

50%

医保年度内,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后,按住院标准结算

遭受意外伤害的,其门诊每次医疗费用在50元以上的,支付80%,年段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

1001-5000

60%

5001-10000

70%

10001-30000

80%

30000元以上

90%

 

三、就诊报销须知

1、医保卡发放后,学生看病时务必带卡就诊。201011后开始实行疾病门诊可报费用直接优惠25%,建议疾病门诊(如感冒就诊等)的学生到校医室直接刷卡就诊。如遇医保不能支付的药物和医疗项目,请于付费后保留好相关凭证,事后咨询社保局有关报销事宜。

2、寒暑假期学生外地就诊的可凭医院相关材料报销,学校会在每学期开学初统一组织报销一次,学生如中途报销的需个人到临海社保局二楼大厅办理报销事宜。

3、临海社保局地址:临海市赤城路119社会保障局(老哲商小学旁)。

临海社保局咨询电话:0576851578018515810085158816

临海社保局网址:http://www.lhsb.gov.cn/

 

四、根据不同情况,报销医药费所需材料

1.住院

1)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住院费用总清单

 3)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意外伤害住院必须带住院大病史和出院小结)

 4)医保卡原件

 5)住院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自己无法办理,委托他人办理) 

2.意外伤害

 1)门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医保卡原件

 4)出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自己无法办理,委托他人办理) 

注:住院人无身份证可带户口本(户籍证明)

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一律不能报销

 

五、关于学生医保校内咨询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665681

联系地点:城东校区行政楼105室(临海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