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医保卡使用说明
1、 住院刷卡:
临海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用(临海的东湖骨伤科和疾控中心不是定点医院),台州市内只有台州市中心医院(椒江)可以刷卡,台州外省外医院不可用,需凭相关住院材料办理报销手续。
2、 门诊刷卡:
校医务室或定点乡镇卫生院(台州医院、市一医院或社区医院均不可用)
* 门诊刷卡定点卫生院:
白水洋中心卫生院、括苍中心卫生院、河头中心卫生院、大田中心卫生院、古城中心卫生院、尤溪中心卫生院、涌泉中心卫生院、小芝中心卫生院、桃渚中心卫生院、杜桥中心卫生院、上盘中心卫生院、邵家渡街道卫生院、东塍镇卫生院、大洋街道卫生院、汛桥镇卫生院、沿江镇卫生院、永丰沿溪卫生院
* 椒江校区学生意外伤害门诊(不包括疾病门诊)定点医院:台州中心医院(如在椒江其它医院就诊则不能报销)
二、未成年人城镇医保补偿标准
起付
标准 |
最高支付限额 |
可报医药费 |
补偿
比例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
意外伤害门诊报销 |
100元 |
8万元
(包括住院和
特殊病种门诊
医疗费用) |
101-1000元 |
50% |
医保年度内,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后,按住院标准结算 |
遭受意外伤害的,其门诊每次医疗费用在50元以上的,支付80%,年段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 |
1001-5000元 |
60% |
5001-10000元 |
70% |
10001-30000元 |
80% |
30000元以上 |
90% |
三、就诊报销须知
1、医保卡发放后,学生看病时务必带卡就诊。2010年1月1日后开始实行疾病门诊可报费用直接优惠25%,建议疾病门诊(如感冒就诊等)的学生到校医室直接刷卡就诊。如遇医保不能支付的药物和医疗项目,请于付费后保留好相关凭证,事后咨询社保局有关报销事宜。
2、寒暑假期学生外地就诊的可凭医院相关材料报销,学校会在每学期开学初统一组织报销一次,学生如中途报销的需个人到临海社保局二楼大厅办理报销事宜。
3、临海社保局地址:临海市赤城路119号社会保障局(老哲商小学旁)。
临海社保局咨询电话:0576—85157801、85158100、85158816
临海社保局网址:http://www.lhsb.gov.cn/
四、根据不同情况,报销医药费所需材料
1.住院
1)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住院费用总清单
3)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意外伤害住院必须带住院大病史和出院小结)
4)医保卡原件
5)住院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自己无法办理,委托他人办理)
2.意外伤害
1)门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3)医保卡原件
4)出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自己无法办理,委托他人办理)
注:住院人无身份证可带户口本(户籍证明)
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一律不能报销
五、关于学生医保校内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65681;
联系地点:城东校区行政楼105室(临海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