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浙江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自2010年起高校公务人员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小型会议费等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
为保证公务报销的顺利进行,校计划财务处会同台州市建设银行集中办理龙卡公务卡业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椒江校区定于1月20 日在椒江校区行政楼三楼第二会议室;
临海校区定于1月21日在行政楼一楼(133室)第六会议室。
在职教职工如需办理,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填制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即可,届时将有银行工作人员解释龙卡公务卡使用等相关知识。
特此通知。
附件一:《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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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龙卡公务卡功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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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Ο一Ο年一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