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精神,请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今年的国家奖学金和台州学院“三台” 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条件及程序请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台州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09年版学生手册P58)、《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评审办法》(2009年版学生手册P46)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07、08级各班经过初评、推选、公示,每班最多报送2名候选人,候选人须按要求同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学习情况和获奖情况请在班委监督下如实填写。请班长负责将本班候选人的纸质材料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118徐敏老师处,将对应的Word文档打包命名为“XX班 奖学金推荐表”发送到邮箱xumin@tzc.edu.cn,以上材料请于10月19日16:00前上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徐敏 联系电话 651052
生命科学学院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