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题
通知公告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台州学院学生评优奖励条例》的规定,经过学院严格审查,先将各班三年综合考评前40%(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情况予以公示,备注栏对是否符合评选优秀毕业生条件及原因给予了说明。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公示期5天,联系人:徐老师(651052)。
注:符合某级别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并不代表已经被确定为该级别优秀等级。我院今年省优名额8个,校优名额21个,共计29名。
生命科学院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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