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交流和总结我校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根据《台州学院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条例》(台学院发【2012】42号,详见2012版学生手册57页)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1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特优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院级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为参加2011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并按计划完成创建目标的班级,最终评出3个院级优良学风班。
2、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经学院院院级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情况推荐1个班级,经学校审核确认后,即为2011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
3、校级特优学风班评选。校级特优学风班在本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中评选,评选采用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最终评出5个校级特优学风班。
4、院级学习标兵除2011级新生之外的全体在校生,每班经公开评选后推荐1-2人,最终评定院级“十佳学习标兵”,并推选1名为校级学习标兵。
二、评选程序
1、申请优良学风班的班级请填写《台州学院优良学风班推荐表》,推选的学习标兵填写《台州学院学习标兵推荐表》。均另附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和必要的支撑材料。请在9月27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到生命大楼D-256室,联系人:章老师663110。
2、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学院校级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5个,学习标兵候选对象各15名。
3、评选采用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候选班级代表陈述(PPT展示)和评委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每班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最终评出3个院级优良学风班和院级“十佳学习标兵”, 于2012年10月11日下午2:00,学术报告厅举行(暂定)。
4、根据院内评选结果,从院级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中各推荐1名,于10月18日前报校学生处,参与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
5、校学生处组织评审团队参评对象进行评选。其中校级优良学风班有资格参评校级特优学风班,采取由参评班级进行PPT介绍、评为提问、现场答辩等方式,于2012年10月18日下午2:00、椒江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
三、工作要求
1、校级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工作是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班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一旦发现推荐工作存在徇私舞弊现象,将彻查到底,且取消改班级的所有评优资格
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9月25日
附件1:台州学院“学习标兵”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台州学院“优良学风班”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