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学生寝室,弘扬高雅、健康、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公寓自律委员会决定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10、11、12级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1、寝室中各成员勤奋好学,本学期内无旷课,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
2、寝室成员之间关系和谐融洽,思想积极向上,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寝室在本学期至少获得一次“卫生寝室”称号;(“卫生寝室”名单见附件3)
4、寝室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取消该寝室本学期“文明寝室”的评选资格。①违反公寓管理条例,一人次及以上受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②违反公寓管理条例,二人次及以上受校级通报批评者;
③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及以上者。
三、评选办法
1、寝室日常卫生检查成绩和突击检查成绩,比重占60%;
2、寝室成员学习成绩,奖学金和等级考试比重占30%(大一寝室不设此项);
3、寝室文化(寝室成员),包括寝室设计大赛、寝室成员所获荣誉以及参加的社会工作等文体类获奖情况占10%;
4、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根据上交的申请材料,分年级进行,依据各项定量分权计算,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年级寝室数的10%。
四、参评方式
以寝室为单位到班级生活委员处报名,各班生活委员于2013年1月4日下午4点前将本班的“文明寝室” 汇总表和申请表(申请表见附表1和2)交于负责人吴苏剑(681176),电子稿发送到309757983@qq.com,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五、奖惩办法
1、学院将公布文明寝室评选结果,并对文明寝室进行挂牌,且对前三名寝室授予“优秀团支部示范寝室”荣誉称号,寝室长并授予“文明寝室长”荣誉称号;
2、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综合考评德育酌情加分;
3、其他寝室及个人有权监督举报,如发现挂牌寝室不符合标准的,学院及时核实情况并给予警告,对受到2次警告而不整改的将取消“文明寝室”称号。
附表1:文明寝室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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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生命科学学院“文明寝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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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生命科学学院2012-2013学年上半年卫生寝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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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