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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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1-28 点击数量:

 

全院各班级:

根据团省委关于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共5 2011年度未完成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1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提交材料

申请项目验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结题报告(注: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2.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论文、专利或相关著作等

四、结题与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各学院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与结题验收要求的通知》(台学院团发[2012]22)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本学院申请验收的相关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

2.学校验收

在学院验收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老师进行校级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汇总上交省级验收。

五、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在汇总初审的基础上,务必将结题材料(纸质稿一式四份,电子稿)于126日(周五)前送交学院D-370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章小斌;联系电话:88660169;电子邮箱:2482882033@qq.com

 

附件1-2:2011年和2012年待结题项目清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项目结题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4:项目延期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生命科学学院

201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