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学生寝室,弘扬高雅、健康、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深入贯彻“我的寝室我的家”思想,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学院现决定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通知如下:
二、评选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11、12、13级学生寝室
三、评选条件
1、寝室中各成员勤奋好学,本学期内无旷课,遵守纪律,互帮互学;
2、寝室成员之间关系和谐融洽,思想积极向上,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寝室在本学期至少获得1次“卫生寝室”称号;(“卫生寝室”名单见附件3)
4、寝室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取消该寝室本学期“文明寝室”的评选资格。①违反公寓管理条例,一人次及以上受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②违反公寓管理条例,二人次及以上受校级通报批评者;
③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及以上者。
四、评选办法
1、寝室日常卫生检查成绩和突击检查成绩,比重占60%。学校卫生检查成绩,比重占15%;
2、寝室学习风貌:主要奖学金和等级考试比重占10%(大一寝室不设此项);3、文体活动:包括寝室设计大赛、寝室成员所获荣誉以及参加的社会工作等积极参加文体类活动等情况占10%;(荣誉必须为本学期获得,必需附奖状、证书复印件)。
4、寝室文化建设:制定宿舍公约,有卫生值班制度,安排合理,有明确分工;室内设计温馨,宿舍风貌良好;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文化品位,包括创意贴,环保饰品,文化书籍等;比重占5%(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先进事迹材料中附照片,要求图文并茂)。
五、参评方式
以寝室为单位到班级生活委员处报名,各班生活委员于2013年12月31日下午5点前将本班的“文明寝室” 汇总表和申请表(汇总表和申请表见附表1和2)交于负责人张恒(686173),电子稿发送到527685057@qq.com,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六、奖惩办法
1、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根据上交的申请材料,分年级进行,依据各项定量分权计算,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年级寝室数的10%。
2、凡评为“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获得精美奖品一份,结合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平时表现,再择优评选若干参与奖,以资鼓励。
3、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长授予“文明寝室长”荣誉称号;
4、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综合考评德育酌情加分;
5、其他寝室及个人有权监督举报,如发现文明寝室不符合标准的,学院及时核实情况并给予警告,对受到2次警告而不整改的将取消“文明寝室”称号。
生命科学学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1/2:生命科学学院“文明寝室”申请表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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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生命科学学院2013-2014学年第1学期卫生寝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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