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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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4-12 点击数量:

全院教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浙科金办发〔201611号)和校科研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台学院科发〔201610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将我院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申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包括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推荐申请项目数量

按学校给定指标,我院限额推荐10项(含浙江省生态学一流学科、植物进化生态学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指标2项)。鼓励中青年教师申报,原则上35周岁以下教师推荐申报数量所占比例在40%以上。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水平和学术信用。

2、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

3、因违反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5、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6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不能申请2017年度一般项目。

7201411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8、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9、在省内专家评审组评审开始前,如通过省外同行专家评审的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确认获得了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请的省基金项目将失去省内专家继续评审的资格。

10、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1-4

四、申请书填写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申请人应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17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2、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者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并且应当是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注册会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符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资格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申报。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请各位老师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3、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本通知、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4148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工作。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下限金额及所在单位经费配套政策,在申请书中确定合理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申请人应避免为获得省基金资助而将预期指标填报过高。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记载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注:申请人应当是论文等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之一,并且发表、介绍论文等研究成果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将直接作为研究计划书的组成部分,并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申请人不得以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为由更改计划书内容。

立项后,如果资助项目总经费数额(含我校联合资助经费)与申请经费数额一致的,申请书记载的项目经费预算将直接作为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允许调整;如果资助项目总经费数额(含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的,允许对相关栏目经费预算进行调减。

五、省外专家推荐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决定进一步扩充省外评审专家库,各位老师可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省外专家推荐栏目,积极推荐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为人公正的省外同行专家。省外专家推荐栏目常年对注册会员开放。2016530日前推荐的省外专家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审核入库后将可参加2017年度项目评审。

六、联合资助

为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省自然科学基金将对实施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给予倾斜支持,共同出资资助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度联合资助项目申请人须为省一流学科(包括A类支持与B类支持)或省级重点实验室队伍成员。

七、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2016430上午9:00时开始,531下午16:00截止。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因学校要求实行限额和排序推荐,学院接受各位老师提交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申请书的截止日期为520

联系人:杨莹,联系电话:88660335,邮箱:848101252@qq.com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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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