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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开招聘大学生 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有多项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02-19
点击数量:
从今年开始,浙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浙江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选拔方式、日常管理、薪酬待遇、成长发展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大学生到基层后,从助理职务干起,工作适应、表
现优秀的,可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任职;希望寻求其他发展的,允许视情况终止合同,自主择业。
与其他省相比,浙江省的政策内容较全面,优惠力度也比较大。接下来,各地将尽快出台落实办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通过公开招聘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已有1175人,他们中的大部分在基层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央精神,从2006年起,国家每年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争取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实现每个村、每个社区的管理部门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浙江现有3.5万个行政村,3200个社区,在今后的5年内,将会有近4万个农村和社区的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每年6月至9月公开招聘
浙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时间,安排在每年的6月至9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和就近、就地的原则。
招聘的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具体对象、条件和方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其中,欠发达地区、边远山区、海岛等条件相对艰苦的地区,对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视情简化招聘程序,积极鼓励和吸引他们回家乡工作。
初次上岗就当助理
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应考虑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工作岗位。
工作一段时间后,工作适应、表现优秀的,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的职务。
劳动合同3年一签
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各市统一。
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
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
每年,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将组织乡镇(街道)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其工作表现,分别确定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薪酬不低于上年职工平均水平
为让毕业生安心扎根基层,《意见》还明确了毕业生的薪酬待遇。
总的原则是,聘用期间,大专生的年总体收入一般应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本科生以上年总体收入应略高于这一水平。具体的薪酬标准,各地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考公务员考研可加分
2009年起,浙江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将主要从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择。
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市级以上公务员时实行加分,凡报考欠发达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其他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
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如果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工作一定年限可自主择业
毕业生在农村、社区工作一定年限后,可通过市场自主择业。
在合同期间,允许高校毕业生选择到更适合发挥其才能、专长的岗位或单位就业;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另行就业的,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的人员可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对合同期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
3年期满续签合同可办理住房公积金
对3年后仍留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意见》提出应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
对表现较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当地村、社区干部年终奖金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愿意长期在村和社区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其户籍可以落在所在的县(市、区)或乡镇(街道)。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4年起由乡镇(街道)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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