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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纪考风建设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5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为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推动学风建设,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在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几点补充规定:
 
    1、考试舞弊者,除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如是学生干部给予免职,是预备党员的取消入党资格,是党员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2、一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制,团员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同时取消各项评优资格。
 
    3、在期末和其它等级考试等重大考试之前,各班都应在班主任的主持下,专门召开主题班会,以强化同学们的纪律观念,消除个别同学的侥幸心理,尽量将作弊行为降低至最少限度。
 
    4、如需进行平时考试的课程,各任课教师要提前两周提出申请,由院办公室进行统一安排,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监考老师,院领导进行巡视。
 
    5、其他参照学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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