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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点击数量:

院内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让团员更像团员,进一步提升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校团委根据团中央《团章》《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校团员中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的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的有关精神,以纵深推进我校团学组织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团员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和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跨越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评议时间

2021510日至2021517

三、评议的具体方法和程序

1.团员对照《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作2020年度的个人总结,进行自我评价,并认真填写《团员民主评议鉴定表》

2.召开团小组会和团支部大会,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对照团员标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互评。

3.团支委根据小组评议意见及平时掌握的情况,为每个团员填写评议意见,并向学院团委汇报评议情况,形成综合评议意见。

4.支委会向团员反馈综合评议结果。

 

四、团员的定格

1、团员定格分为:

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能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

2、团员定格的依据:

1)团小组会议、团支部大会中团员互评汇总的倾向性意见。

2)团支委平时对团员考核的汇总情况。

3)学院团委的综合评议意见。

3、团员定格的标准:

1)优秀团员:

①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按照《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的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综合考评名次在班级前50%以内,专业知识扎实。(2020级学生按照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准)

④热爱团组织,关心团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

⑤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旷缺课现象,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以2020年度实际情况为准)

⑥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学术、艺术体育、实践服务等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2)合格团员:

①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③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参加团的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④学习成绩合格。

3)经教育帮助能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为经教育帮助能合格团员):

①理想信念不坚定,有违纪言行但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②对自身要求不严,受警告以上处分。(2020年度内)

③集体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散,不正常参加团组织的日常活动。

④学习态度不端正,成绩较差,有旷缺课现象或有多门功课重修。

4)不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为不合格团员):

①丧失理想信念,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

②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参加团的活动,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

③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④不参加团员民主评议活动。

    4、定格后的处理:

对于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及时办理年度团籍注册,并对优秀团员分校、学院两级进行表彰。对经教育帮助能合格团员,给予团籍注册暂缓36个月,限期改正,对在缓注册内经教育帮助改正的团员,按合格团员处理,给予团籍注册;对帮教后仍不改正或重犯的团员,按不合格团员处理;处理时,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不合格团员,要予以除名、劝其退团或开除团籍。

五、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要求

1.团员民主评议期间,各团支部要引导青年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青年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厉行节俭、反对浪费”“与信仰对话”“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等主题团日活动,集体组织学习《团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重温入团誓言、重唱《团歌》。各班级团支部召开主题团日活动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学院分团委组织部王兴宝(15656422380),学院分团委届时将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各班团支部将活动开展情况(《附件〇:团员民主评议活动记录表》电子版、3-5张精选的活动照片)于5171800前发至组织部吕浩池(3452883075@qq.com

2、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团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团员民主评议的重要意义。各分团委要加强对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领导和指导,重点指导好团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青年大学习”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等活动,以正面激励为主,评出典型,评出团结,评出干劲。

3、请各团支部517日前将本支部全体团员的《团员民主评议鉴定表》纸质稿(鉴定表空表由团支部统一正反面打印,内容手写,以学号为序小号在上叠放)交到分团委组织部王兴宝(15656422380)处汇总。在外实习、见习的班级可先提交电子版鉴定表,待回校后再提交纸质表。

 

附件:团员民主评议鉴定表

附件〇:团员民主评议活动记录表

 

 

 

生命科学学院分团委

二○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