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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精神,请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今年的国家奖学金和台州学院“三台” 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条件及程序请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台州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1年版学生手册P62)、《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评审办法》(2011年版学生手册P48)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08、09级各班经过初评、推选、公示,每班最多报送2名候选人,候选人须按要求同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学习情况和获奖情况请在班委监督下如实填写。请班长负责将本班候选人的纸质材料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118徐老师处,将对应的Word文档打包命名为“XX班 奖学金推荐表”发送到邮箱xumin@tzc.edu.cn,以上材料请于10月17日16:00前上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我院将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名、“三台”奖学金4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85137133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生命科学学院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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