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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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2-25 点击数量:

院内各班级:

为了更好地在全院学生内挖掘先进典型,树立先进模范,用典型事迹和模范的力量感召和激励我院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院风学风建设,配合校团委开展的2011年度台州学院“爱华奖”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分团委、学生会决定开展2011年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将本着民主公平的原则,全面倡导“勤修、励志、厚德、奉献”的主题精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080910级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12227日—201238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学习刻苦,勤于钻研,成绩优良。

4、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优先条件

1、全国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全国和省级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在国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等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5、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和省级表彰者。

6、先进事迹特别突出,在校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可破格参评。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环节

1、候选人的推荐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协商、充分酝酿产生。

2、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先个人自荐、再班级推荐的方式,每班可推荐1-2人,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向全班同学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相关材料由班长统一于35日中午11点之前上报学院分团委办公室(联系人:翁添富,联系电话:677230,电子邮件:tianfu@tzc.edu.cn),并附上推荐词(200字以内)。

3、推荐表请以第三人称填写,附上先进事迹材料(包括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其事迹、成果原则上限于20111月至201112月之间获得方才有效)一式三份;个人二寸免冠正身照片以及最期生活照各两张。所有材料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并在规定时期内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各班在上交候选人材料的同时,递交各班的班委代表(5人)和学生代表(5人)名单,各代表有资格在“十佳大学生”评比答辩会上行使投票权。

(二)评选环节

1356日,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对候选人和自荐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定进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答辩环节的人员名单。

238日,召开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比答辩会(包括个人事迹陈述展示和答辩2个环节),由学院团学会全体委员、团学会干事代表、班委代表和学生代表投票产生最终的10名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

3、为保证评选的真实公平性,杜绝舞弊和拉票行为,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5137133)和电子邮箱(tianfu@tzc.edu.cn),如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五、奖励办法

(一)根据评选结果,授予10名获奖同学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称号,同时作为学院推荐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优选人才。

(二)根据相关规定和条件,从10名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中择优产生2名候选人上报至校团委,角逐本届2011年度台州学院“爱华奖”十佳大学生。

(三)台州学院“爱华奖”十佳大学生将获得奖牌和奖金5000元,并将此荣誉记录入档,同时将成为台州学院推荐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优先人才。

 

希望各班高度重视此次“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同学们正确对待评选活动,做到文明竞争、有序参加、规范操作。


 

附件:

1、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生命科学学院“十佳大学生”评比答辩会代表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生命科学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201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