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广大学生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在“澡身浴德,修业及时”校训精神引领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方面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事迹和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条例》(见《台州学院学生手册》(2011年版P60)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第二届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二届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条例》执行,评选对象的突出表现以2011年全年为主,兼顾其他时间段表现。
二、评选名额和要求
1、各班级在广泛宣传、深入发掘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本班的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参评对象1-2人,并填写《台州学院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请于3月9日11:30前将推荐表的电子稿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发送至xumin@tzc.edu.cn,各推荐表命名为“XX级XX班XX同学”,文件名和邮件名统一命名为“XX级XX班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联系人:徐老师(651052)。
2、学院党政会议将对各班级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联评,届时将推选1-3名候选人报送台州学院参评。
3、第二届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是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予以重视。
附件:《台州学院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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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