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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0日 作者: 来源: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2017年度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即日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校立科研项目设培育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三类。

2、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主持人,并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未完成上一年项目的,不得申报新项目。项目参与人当年至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研究。

4.申报培育项目的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优秀青年项目者,需具备博士学位,其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报杰出青年项目者需具备博士学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已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培育项目。申报杰出青年项目者必须具有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已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或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的,不可再申报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6、培育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已获得资助的各级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及资助金额

    1、培育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计划额度按各二级学院(部门)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数量确定并下达到各二级学院(部门)和科研机构(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学术委员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审,对本单位上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按计划额度的70%确定立项项目,报科研处备案,多余额度不再调剂。其他行政部门教职工申报的项目由科研处组织评审。

2、优秀青年项目与杰出青年项目实行自由申报,由科研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课题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及课题组的研究基础和能力、预期目标等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优秀青年项目与杰出青年项目每年各资助不超过5项,每个一级学科每年不超过1项,省级重点学科机构平台成员优先资助。校立优秀青年项目与杰出青年项目同一负责人只能立项一次,已获资助的,不可再次申报同类项目。 

3、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理工类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5万元;优秀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理工类每项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2.5万元;杰出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理工类每项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5万元。附属医院在职教职员工获得校立科研项目,由附属医院资助。

  4、培育项目经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评审、公示后

报科研处备案,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经科研处组织评审并上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公示、发文。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申报启用学校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经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确立后的培育项目须通过科研管理平台填写并提交。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直接在平台里填报。

 1、《台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统一发邮箱lidan@tzc.edu.cn。

 3、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立项的培育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交科研处备案,将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汇总后上报。各行政部门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交科研处组织评审。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电话:650795,88660364。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主送: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抄送:附属医院:市立医院

台州学院科研处                   2017年0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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